一、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型雾炮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负责做好项目招标代理相关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共同商讨和编制方案、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协助招标人解答和回复投标人的质疑或异议、依法组建评审小组、组织开评标活动、支付评审专家费用、办理中标确认手续、协助合同签订、资料汇编及其他事项。总价不超过5000元(含招标专家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2.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需含有招标代理或采购代理等相关业务内容;属分公司的,需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附授权委托书)。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方式及响应要求
1.以在线询价的采购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登录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2.未通过以上方式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报价单及相应资料(营业执照等),所有上传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上传完成的同时,完成在线报价。报价单中的报价和系统在线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报名及响应截止(开标)时间
2025年6月17日9时00分。
六、确定成交人方式及费用支付
1.在有效响应供应商中,按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确定为成交价,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
2.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的单位,以系统报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3.******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型雾炮车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项啸林 联系电话:1******81
八、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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