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一期(EPC)(HBXS-202506QG-******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S-202506QG-******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浠改审批字【2024】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浠水县7个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立白莲河水库隔离防护工程、团陂镇中心水厂截污工程(涉及徐家湾、盛家畈、王家刘家塆、高家咀、团溪村)230户、隔离防护工程、应急能力防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汪岗镇中心水厂截污工程(涉及王河湾)41户、隔离防护工程;会龙水厂(涉及邱家老屋、韩家塆)截污工程31户、隔离防护工程、应急能力防护工程;滨江水厂截污工程(涉及回风矶)20户、隔离防护工程;绿杨水厂截污工程(涉及余家塆、夏边河)31户、隔离防护工程;关口镇自来水厂截污工程(涉及刘家摆、李家罐子)32户、隔离防护工程。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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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内容为建设规模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和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30 合同估算价:1723.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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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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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
3.1.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含2家),须有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且明确确定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且应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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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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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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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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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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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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