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及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学校保安及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12月27日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200-01636
******学校保安及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60,000.00元
最高限价:2,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校园保洁管理服务:校园内教学楼、操场等公共区域,校门外等共需要59人。
******学校期间各岗位需要47人,实行24小时保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学校师生满意度达到85%以上可以续签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要有安保资质。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经营范围中包含保安及物业服务)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具体时间为12月3日13:00至12月11日0:01(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第二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27 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10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政府采购网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 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第六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 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 标或者成交结果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是指供应商对可质疑的采购 文件(不包括采购预算、采购方式批复、采购活动记录、采购合 同及验收证明)提出质疑,质疑时效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算, 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不确定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算。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是指供应商从发布采购公告 至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对各采购程序环节(不包括单一来源公 示异议程序)提出质疑,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算。 4 (三)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是指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 质疑,质疑时效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 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第六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 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是指供应商对可质疑的采购 文件(不包括采购预算、采购方式批复、采购活动记录、采购合 同及验收证明)提出质疑,质疑时效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算, 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不确定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算。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是指供应商从发布采购公告 至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对各采购程序环节(不包括单一来源公 示异议程序)提出质疑,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算。 4 (三)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是指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 质疑,质疑时效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学校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
项目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路先生 联系电话:******
******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先生 联系电话:******